银保监办发〔2019〕98号 关于明确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报告报送要求的通知
保险资产负债管理年度分析报告模板
保险资产负债管理年度分析报告模板
公司信息
一、基本情况
(一)资产负债管理的目标及比较分析
[资产负债管理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期限结构目标、成本收益目标、流动性目标、偿付能力目标,目标可以是绝对值、相对值或区间值。]
(二)资产负债管理的组织架构图及人员和职责安排(与签字页一起报送)
[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资产负债管理专委会成员、资产负债管理执委会成员,以及秘书处和相关职能部门成员,名单列至部门负责人。]
(三)资产负债管理的流程图(与签字页一起报送)
[包括业务规划、产品开发和定价、资产配置、资产负债风险管理、流动性管理等资产负债管理流程图。]
二、业务规划与资产配置
(一)三年业务规划
至少应包括各类产品业务未来三年的预期保费规模。
(二)资产战略配置规划摘要
1、宏观经济趋势、保险业务和负债特征、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整体风险承受能力等决策依据摘要;
2、各普通账户的长期收益目标或长期业绩比较基准;
3、各普通账户的境内、境外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4、各普通账户允许、限制及禁止配置资产的标准;
5、各普通账户的流动性要求、期限结构和再投资计划摘要;
6、会计分类原则。
(三)年度资产配置计划摘要
1、年度经济形势分析、各市场分析、负债特征变化及各类资产风险收益预期等决策依据摘要;
2、各普通账户的资产负债情况摘要;
3、各普通账户的目标资产配置比例及浮动区间;
4、各普通账户的年度收益目标或业绩比较基准;
5、各普通账户的资产风险状况和压力测试结果分析摘要。
(四)资产负债管理回溯分析
1、分账户的预期保费收入与实际保费收入的偏差;
2、大类资产配置长期收益率假设与实际大类资产长期收益率的偏差;
3、分账户的预期资产配置比例与实际资产配置比例的偏差;
4、分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与实际投资收益率的偏差。
5、财产险公司预期未来一个年度的负债资金成本率与实际资金成本率的偏差。
三、资产负债管理与评估
(一)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自评估结果及分析
1、自评估结果;
2、差距分析;
3、改进措施。
(二)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结果分析
1、基本情况及变化分析;
[包括期限结构匹配、成本收益匹配和现金流匹配的基本情景及变化分析]
2、主要风险;
3、应对措施。
(三)报告期内对资产负债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事项
[如有,列报报告期内对资产负债匹配状况造成重大影响的业务、投资、赔付、融资等方面的事项。]
四、外部机构意见
(一)年度量化评估表审核意见
(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审核意见的事项
| 公司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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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英文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
| 注册地址: | |
| 注册资本: | |
|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号: | |
| 开业时间: | |
| 经营范围: | |
| 经营区域: | |
| 报告联系人姓名: | |
| 办公室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资产负债管理目标 | 资产负债管理指标 | 本年度目标 | 报告年度目标 | 报告年度实际 | 报告年度目标与报告年度实际的比较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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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限结构目标 | 人身保险公司: | 人身保险公司: | 人身保险公司: | 人身保险公司: | |
| 期限结构目标 | 公司自定的资产久期 | | | | |
| 期限结构目标 | 公司自定的负债现金流流入久期 | | | | |
| 期限结构目标 | 公司自定的负债现金流流出久期 | | | | |
| 期限结构目标 | 公司自定的久期缺口 | | | | |
| 期限结构目标 | 其他 | | | | |
| 期限结构目标 | 财产保险公司: | 财产保险公司: | 财产保险公司: | 财产保险公司: | |
| 期限结构目标 | 沉淀资金缺口率 | | | | |
| 期限结构目标 | 中长期资产 | | | | |
| 期限结构目标 | 其他 | | | | |
| 成本收益目标 | 公司自定的投资收益率 | | | | |
| 成本收益目标 | 公司自定的负债成本率 | | | | |
| 成本收益目标 | 公司自定的利差 | | | | |
| 成本收益目标 | 其他 | | | | |
| 流动性 目标 | 人身保险公司: | 人身保险公司: | 人身保险公司: | 人身保险公司: | |
| 流动性 目标 | 公司自定的流动性目标 | | | | |
| 流动性 目标 | 其他 | | | | |
| 流动性 目标 | 财产保险公司: | 财产保险公司: | 财产保险公司: | 财产保险公司: | |
| 流动性 目标 | 公司自定的流动性目标 | | | | |
| 流动性 目标 | 其他 | | | | |
| 偿付能力目标 |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 | | | |
| 偿付能力目标 |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 | | | |
| 偿付能力目标 | 其他 | | | | |
| 其他目标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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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办发〔2019〕98号 关于明确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报告报送要求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明确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报告报送要求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19〕98号
为进一步完善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明确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报告的报送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季度报告报送要求
从2019年一季度起,各公司应按照修订后的监管规则(见附件1、2)的要求,开展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并在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信息系统模块下载“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XBRL接口转换工具3.0”(以下简称转换工具),按要求报送季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报送要求
各公司应当按照《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第5号:资产负债管理报告》的要求,编制资产负债管理年度报告,并于每年5月31日前,通过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信息系统模块上报。
年度报告应包括四部分内容:(一)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表和年度分析报告(模板见附件4),通过转换工具转换为xml文件;(二)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表,为截至报告年度次年4月30日的制度健全情况与遵循有效情况,通过转换工具转换为xml文件;(三)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的支持性文件,即根据《关于报送保险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自评估结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78号)关于制度健全性与遵循有效性填报说明所制作的附件文件夹;(四)资产负债管理年度报告签字盖章页(见附件5),年度分析报告中的组织架构图和流程图,文件为PDF格式。
各公司应将上述四个部分分别压缩成ZIP文件,通过系统模块的相应端口进行报送。由于能力评估表和支持性文件之间存在校验关系,公司应先报送能力评估表,再报送支持性文件。
三、其他要求
1.年度报告中的量化评估表和能力评估表应采用本通知所附的EXCEL表样。
2.能力评估表和量化评估表中没有相关信息的,在数字框中应填“0”,文本框中应填“无”。
3.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再保险公司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只需填报财产险公司量化评估表中的表1-1和1-2,填报公司整体信息,不区分大类账户,填报口径为母公司口径,年度报告签字盖章页采用季度报告的签字盖章页模板。
各公司如有政策理解和报告编制等方面的问题,请及时反馈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
联系人:熊迎
电话:66288832
附件:
1.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1-5号)
2.保险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表和量化评估表(EXCEL样表)
3.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修订说明
4.保险资产负债管理年度分析报告模板
5.保险资产负债管理年度报告签字盖章页模板
2019年4月3日